作者: 罗宝爱花卷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5-04-12 12:24:22
状态: 完结
字数: 6.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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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爽文+多女主+逆袭+日常)范通重生了,家财万贯。当文抄公装13?没兴趣,当个财迷赚大钱不香吗?
【目录】
第1章 重生了
第2章 重在参与
第3章 一首诗
第4章 精妙之处
第5章 出行
第6章 才子围攻
第7章 赌约
第8章 当众写词
第9章 清平乐
第10章 动手了
第11章 翠云山居
...
第12章 她可不是一般人第1章 美人的考验,丽人图鉴系统2025-04-12 12:24:22
【原文摘录】
这一世,是康朝苏州府城首富范宛的儿子,生得肥头大耳,壮如猪头,仗着范家家底雄厚,于苏州胡作非为,人称苏州小霸王。
正值春日,风和日丽,我朝丞相千金魏忧借探亲之名前来苏州游玩,与苏州本地门阀之一的何家举办了一场春日诗会,以文会友。
话说这魏忧生得花容月貌,年仅十六便是倾国倾城之色、魅惑动人之资,乃是百年难遇的美人胚子。
前主初见魏忧于市井,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中魏忧,从此展开了对魏忧的疯狂追求。
但是,身为富家千金的魏忧不缺钱财,前主从前那些撩拨伎俩无法打动魏忧,百般苦恼之际得知魏忧热爱诗词歌赋,对才学出众者尤其欣赏,又听闻有春日诗会可以崭露头角,得魏忧芳心。
前主想都没想就风风火火的来参加诗会,结果目不识丁、胸无点墨,半天未能写出一句诗词,惹得在场众人哄堂大笑,冷嘲热讽。
为虎作伥惯了的范少爷脸面挂不住,勃然大怒,掀桌打人,却被京城来的高手两招制服,更是脸上无光,气愤之余没看路从拱桥上跌入湖中,虽然大家奋力施救,但是奈何范少爷太重太沉,施救难度极大。
待到被救起时,范少爷已经没了呼吸,在场众人无不震惊。
而范通就这么水灵灵的重生到了范少爷身上,突然坐起来,又把众人吓了一跳。
“少爷,少爷,您没死啊!”
小丫鬟青芽刚才吓得嚎啕大哭,又看到少爷醒了简直太惊喜。
“死了,又没完全死。”
范通起身,不顾旁人惊愕的目光摸了摸青芽的小脑袋。
从前主的记忆中可以知道青芽是自己的贴身丫鬟,虽然她只有十五岁,比自己还小两岁,但是照顾人这方面一点都不含糊。即使如前主那么不讲道理的富家少爷也喜欢这个小丫鬟。
“少爷,我们不要参加什么诗会了,太危险了,我们回家吧。”
小丫鬟吓坏了,她哪里知道参加诗会还有生命危险,带着哭腔便一个劲拉着少爷的手,要把他带回家去。
“行,先回家。”
范通淡淡一笑,什么诗会自己肯定是不感兴趣的,这一世可是富家少爷,家财万贯,不得好好珍惜?天知道下辈子是不是又成牛马了。
“诶,走了?”
见范通要走,一个锦衣公子忍不住调侃道,“不打算继续写诗了?”
“哈哈哈!”
闻言,众人哄堂大笑。早就没了因为出人命而产生的惊恐情绪。
范通看了一眼说话的锦衣公子,后者立刻装作没事人一样避开了目光。
范少爷在苏州确实横行霸道,但是我朝对读书人很敬重,如果范少爷因为别人两句话就对读书人大打出手,官府肯定会严格处理。
—— 引自章节:第1章 重生了
“呵,范通,你刚才摔湖里淹傻了吗?”何清驰直接从船上下来,又好气又好笑道:“魏小姐钟爱诗词歌赋,又听闻我苏州才子辈出才举办这场会友诗会,今天在这里挑出来的作品都是高雅之作,你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小财主捣什么乱?”
“哈哈,何少爷,说不定范少爷打算画点什么东西呢?比如鬼画符。”
“哈哈哈!”
众人又是哄堂大笑,更有甚者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面对众人的嘲讽,范通不为所动,淡笑道:“怎么,各位不信我能写?”
“你若是能写,刚才就不至于气急败坏摔湖里。”
何清驰非常嫌弃的说,他应该是这里仅次于青芽了解范通的人。
范通几斤几两恐怕所有人都知道。
众人的嘲笑依然没有停止,现场也从一场文雅的诗会变成了嘈杂的菜市场。
依然站在船上的魏忧眉头微皱,待到现场安静些许方才开口道:“范少爷,现在离开倒也不算丢人。圣人有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诗词一道高深莫测,不苦读十余年根本无法入门,范少爷是何许人也,本小姐也略有耳闻,所以……你没必要在此胡搅蛮缠,本小姐对你无半点兴趣。”
看得出来,魏忧已经很不耐烦了。
诗会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个时辰,有几位才子有作品出来了,但是被范通这么一闹,都没时间好好看看。
“听到没?魏小姐要你离开。”
何清驰高傲的说道,并且做了个“请”的手势。
面对驱逐,范通依然面带笑意,缓缓走到已经摆了几首写好的诗词面前,逐一浏览。
这几首诗词都是苏州几个有些名气的才子写出来的,集中于写景抒情,基本都是夹带私货含蓄的夸魏忧漂亮的,或者表达爱慕之情的。
当然,写得一般。
范通前世也读过很多好作品,有点品鉴水平,这几篇下来,估计就初中生的水平。
“我当然会离开。”范通突然高声对众人道,“但是,在此声明,是本少爷要离开,而不是被你们赶走。”
“呵,真是死皮赖脸到了极点,到了现在,还在想着给自己找回脸面吗?”何清驰不屑道。
“魏小姐,这场诗会的题目是什么?”范通转头问高高在上的魏忧。
魏忧本不想回答,因为在她看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对范通毫无意义,可是作为大家闺秀,她的涵养还是让她选择心平气和的回答:“以文会友,自由发挥,没有题目限制。”
“没有题目限制……”范通心中一喜,笑道:“既然没有题目限制,那本少爷就自由发挥了。纵观诸位才子都写春,那我也随便写一首。”
“你?”
何清驰不屑一笑,“范通,你当真不见棺材不落泪。”
“这诗会重在参与,我想写,魏小姐还想拒绝不成?”
范通很灵性的无视了在一旁狂吠的何清驰,把问题抛给了魏忧。
—— 引自章节:第2章 重在参与
站在湖中游船上的魏忧脸色也微微发生了变化。
她没看范通写了什么,但是敏锐的察觉到现场气氛的变化。
“他到底写了什么?”
何清驰忍不住问那才子。
才子如梦初醒,想要说什么,可是太过惊讶,一时间忘记了说话。
“哎呀,我来看看。”
何清驰阔步走来,他不相信范通能写出东西。
现场很多人,但是大家站得都比较远,不知范通写了什么。
就那才子的反应来看,范通肯定是做了出人意料的事情。
只见何清驰来到亭台,只是看了一眼,他就愣在原地。
他的嘴唇微张,喃喃细语,似在品读,又似在自我怀疑。
“怎么可能……这不可能啊。”
何清驰有些自乱阵脚,几次三番的重复确认纸上的内容。
魏忧好看的眉头又皱了皱,意识到了事情不简单,忍不住问何清驰:“何公子,他……范少爷写了什么?”
“他……写了……写了一首诗。”
哗!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众人的目光纷纷投向站在一旁憨态可掬的范通,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少爷……写了一首诗!”
青芽原本很害怕的,可是现在,又惊又喜。
“写了什么?”
魏忧忙问。
她知道,何清驰有文采,现在如此惊讶,就可以肯定范通不仅写了诗,还是一首好诗。
“……”
何清驰不知如何说,久久不语。
魏忧再也按捺不住了,亲自下了船,向亭台走来。
众人纷纷围在亭台周围,看着魏忧拿起范通写的诗。
魏忧先扫了一眼,顿时眼前一亮,又细细品读,脸上竟然不可控的露出惊喜来。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姑苏。”
魏忧用好听的嗓音徐徐念出了范通写的诗。
现场旋即鸦雀无声。
众人沉默细品。
有人诧异,有人惊喜,有人不解……
每个人因为这首诗而变得神色各异,十分精彩。
“你写的?”魏忧转头,依然维持着她的清冷,问范通。
范通没急着回答,他知道,康朝是没有唐宋以及之后的历史的,凡是唐宋之后的诗词,必没有前人写过。
范通耸了耸肩,笑道:“若是无人写过,那便是我写的。”
“……”
范通这个回答让魏忧有些不解。
她第一次仔细打量起范通这个胖子,好看的桃花眸子似乎想要窥透范通的内心。
“魏小姐,您觉得这首诗怎么样?”一个才子忍不住问。
大家都想听听魏忧的评价。
众所周知,魏忧是丞相千金,从小热爱文学,出身书香门第的她比很多才子学过的诗词还要多,她的评价自然是很有见底的。
—— 引自章节:第3章 一首诗
闻言,范宛皱了皱眉。
知子莫若父,自己这儿子一天私塾都没有念完,大字不识一个,怎么就会写诗了呢?
范通今早写的诗,下午就被抄录出来传阅了。
无疑,由丞相千金和何家一同举办的春日诗会没有出现比范通这首更好的诗词。
范宛看向儿子范通,发现已经换了衣服的范通正在饭桌前捣鼓那堆金银珠宝。
前身自幼在金银山堆中长大,早就对这些黄白之物免疫了,可范通不同,前世有些拮据,没见过这么多钱,更没想过这些钱可以是自己的。
“儿子。”范宛走了过来,在范通身边转了一圈,仔细打量,略带疑惑道:“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的?”
“呃……闲来无事,就自己学了嘛。”
范通憨憨笑着解释。
这个解释好牵强,以至于范宛沉默了几秒钟。
范通不是那种心思缜密的人,而且人还有点虎,如果不是这个性格,前世圆滑变通也能在职场混得风生水起,所以,关于如何解释突然懂得诗词歌赋这些,他是一点不打算找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写字可以自学,那……这诗?”
“诗?偶有所得罢了。”
范通毫不在意,仿佛别人争先传阅的佳作在他看来毫无价值。
“果真?”
范宛半信半疑。
“爹,不过是一首诗而已,您就别问东问西了。”
范通装作不耐烦的模样,范宛立刻就不再追问了,而是笑呵呵的说:“嘿嘿,儿子,爹就是好奇嘛。你会写诗了,那可是大事,是我们老范家祖坟冒了青烟,是你娘在天有灵,必须要大摆筵席,广布善缘,苏州同乐,庆祝三天三夜。”
“爹,夸张!”
“不夸张,毫不夸张!”范宛一本正经的说,“我们老范家虽然家大业大,但是亲戚不多,平日里没什么喜事,你爹我啊,早就想大摆筵席了,一直没找到机会,如今你自学成才,会写字,还会写诗,不好好庆祝一下,岂不显得寒酸?”
“别别别!”范通赶紧阻止,“我不过是跌入湖中,急中生智写出来的,后面再写恐怕就写不出来了,您如今高调的昭告天下,说您儿子会写诗,到时候大家慕名而来,我写不出来,岂不尴尬?”
“呃……也有道理。”
范宛摸着下巴那点性感胡须,煞有其事的点点头,许久,又话锋一转,“那就先不大摆筵席,不过得把这首诗裱起来,毕竟这是我儿子写的第一首诗,就挂在你娘的画像旁边,每日看看,爹开心。嘿嘿!”
“这是抄录的,裱起来作甚?”
“抄录的……那你的手笔呢?”
“应该在……魏忧手里吧。”
—— 引自章节:第4章 精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