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撞进糙汉怀,反被他宠上了天全集阅读

逃婚撞进糙汉怀,反被他宠上了天李秀梅王二泉后续完结版

作者: 她说顿顿吃螃蟹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6-01-16 22:56:29

状态: 完结

字数: 4.0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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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1982年的东北长白山,我作为女大学生,被狠毒的舅妈卖给了赖家兄弟。新婚夜,我拼尽全身力气逃跑,躲进了传说中有野人和黑熊出没的深山禁地,本以为这下必死无疑。没成想,我一头撞进了一个刚猎杀完黑熊、浑身浴血的男人怀里。村里人都怕他,说他是凶神恶煞的野人,可这个沉默寡言的糙汉,看着瑟瑟发抖的我,却动了恻隐

【目录】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第17章

第18章

...

第19章2026-01-16 22:56:29

【原文摘录】

他那张脸喝得通红,眼珠子里全是红血丝,一只脚踩在长条凳上。

坐在他对面的王二泉手里抓着把花生米,一边往嘴里扔,一边拿眼角余光往东屋那扇紧闭的木门上瞟,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发出“咕噜”一声响。

“大哥,这都喝了两壶了。”

王二泉把嘴里的花生皮吐在地上,声音压得低,透着股急不可耐的燥热:

“那娘们儿都在屋里关了三天了,也没个动静,别是冻死了吧?”

坐在正座上的王大川吧嗒吧嗒抽着旱烟袋,烟锅里的火星子一明一灭。

他眯着眼,那双三角眼里透着股阴狠劲儿。

“冻不死。”

王大川吐出一口浓痰,落在地上那层厚厚的瓜子皮上:

“那可是个大学生,身子骨金贵着呢。”

“那娘们收了咱三百块彩礼,说是个雏儿。既然是雏儿,那就得熬,熬得她没了脾气,才好伺候咱哥仨。”

“嘿嘿……”

王三水咧开嘴,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手伸进裤子里抓了两把:

“俺等不及了。大哥,今儿可是除夕,咱这就去给她‘开开光’?”

王大川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磕出一团黑灰。

“去吧。”

他把那串挂在腰带上的铜钥匙解下来,扔在桌上:

“老三,你去。记得,别把人弄死了,还要留着下崽呢。”

王三水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手里攥着一串钥匙,脚步虚浮地往东屋走。

东屋里没有灯,黑得像口深井。

李秀梅缩在炕角的阴影里,她的双手被麻绳反剪在身后勒进肉里,手腕已经肿得发紫。

身上那件单薄的红棉袄早就被冷汗湿透了,又被冻得发硬,她整个人都在不受控制地痉挛,牙齿发出“咯咯咯”的碰撞声。

脚踝上也是绳子,死结。

但她的手里,死死捏着一根磨得锋利的铁发卡。

这是她唯一的活路。

三天前。

舅妈刘翠花端来一碗红糖鸡蛋水。

那是她这辈子喝过最甜也是最毒的东西。

醒来时,人已经被捆在了王家的土炕上。

恍惚间,想起白天看热闹的邻居,那瘸腿女人嗑着瓜子,趴在窗户边上往里瞅。

"王家虽然名声不好,但好歹有口饭吃。只要你听话,肚子争气生个男娃,他们就不打你了。"

"你看俺,生了俩儿子,现在日子过得多舒坦。"

"别想着跑,那林子里有吃人的野人,专门吃细皮嫩肉的大姑娘。"

"这女人啊,就是命。"

命?

李秀梅死死咬着嘴唇,直到尝到铁锈味。

她不想认命。

她才十九岁,她考上了大学,她想当医生。

姐姐为了救她腿断了,还在等着她回去;娘还病着,等着她寄钱买药。要是她毁了,姐姐和娘都活不成。

—— 引自章节:第1章

 

就在她的双脚落入雪窝的一刹那身后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王三水摇摇晃晃地跨进屋,脸上挂着猥琐的笑,一边解裤腰带一边往炕边摸:

“心肝儿……今晚咱就……”

他的手摸了半天摸了个空。冷风夹着雪花从半开的窗户呼呼灌进来吹在他脸上,酒劲瞬间醒了一半。

“操!!”

“那婊子跑了!!大哥!二哥!快追!!”

窗外,李秀梅听着身后传来的咆哮声,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腔。

她不敢回头,抓起一把雪狠狠搓了一把冻僵的脸,拔腿就往后山小路上冲。

雪太深,每跑一步都要用尽全身力气把腿从雪窝里拔出来。

她只能凭着本能往黑的地方跑,那只红喜鞋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丢了,光脚踩在雪地里脚掌很快失去知觉只剩下钝钝的刺痛。

李秀梅禁不住庆幸还好自己身体轻盈灵巧,加上三兄弟今晚喝了不少才没被立马追上。

看着眼前路口。

左边是通往村外的大路,平坦,但也最容易被追上。

右边是一片黑压压的松树林,立着一块爬满枯草的石碑,红漆斑驳,隐约能看清几个字:禁止入内,后果自负。

那个瘸腿大嫂说过,这林子里有食人的野人和黑瞎子,听说吃生肉喝人血,进去的就没活着出来的……

"汪!汪汪!!"大狼狗疯了一样狂吠。

身后,杂乱的脚步声和叫骂声越来越近,手电筒的光柱在树林里乱晃。

李秀梅回头看了一眼。

王三水手里的大斧头在雪光下泛着寒光。

被抓回去,就是生不如死。与其被这三头畜生糟蹋,不如喂了野兽。

她一咬牙,转身冲进了那片漆黑的森林。

风比外面小了不少,可这里的树长得极高,遮天蔽日。地上的雪比外面更厚。

李秀梅的双腿已经失去了知觉,她全凭一口气撑着。

肺管子像是塞进了一把碎玻璃,每一次呼吸都带着血腥味。

“呼……呼……”

突然。

脚下一空。

她踩进了一个被雪覆盖的树坑,整个人重重摔在雪窝里。

整个头只剩一撮黑发留在雪外面。

她试着爬起来,胳膊软得像面条一点力气都使不上。

跑不动了。

真的跑不动了。

身后的狗叫声似乎停在了林子边缘,王家兄弟好像不敢进这片林子。

李秀梅趴在雪地里,意识开始模糊。

她努力翻转身体正面朝上,模糊间看见前方不远处的灌木丛动了一下。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顺着风飘了过来。

“咔嚓——”

那是大腿粗的树枝被生生折断的声音。

风雪仿佛停滞了一瞬。

—— 引自章节:第2章

 

“操,又是个不要命的。”

后背滚烫。

李秀梅猛地睁开眼。

身下是烧得极旺的火炕。入目是熏得发黑的木房梁,空气里混杂着烤地瓜的焦香、松木燃烧的烟火气,还有一股极具侵略性的雄性汗味。

“嘶啦——”

令人牙酸的撕裂声从不远处传来。

李秀梅浑身肌肉瞬间绷紧,撑着炕沿坐起。

屋子正中央的大梁上吊着一盏昏黄的煤油灯。灯影摇晃,把一个巨大的影子投射在原木墙壁上。

一个男人背对着她坐在长条板凳上。

他赤着上身,背部肌肉随着手臂的发力剧烈起伏,汗水顺着脊背正中间那道深陷的沟壑蜿蜒流下,汇入腰间那条松垮的军绿色裤腰里。

上面纵横交错着几道狰狞的旧疤,最长的一道从左肩一直延伸到后腰。

他手里握着一把短柄猎刀,正熟练地剥离一张完整的黑熊皮。

那张几百斤重的熊皮在他手里像是一张薄纸,被那双大手粗暴却精准地扯了下来。

李秀梅屏住了呼吸。

视线顺着那流淌在地上的血迹下移,墙角堆着几根惨白的兽骨,旁边立着一把黑洞洞的双管猎枪,枪托被磨得发亮。

这人是那个传闻中吃生肉、喝人血的野人?

李秀梅咬住下唇,试图悄悄挪动身体。双腿刚一使劲,一阵酸软感袭来,胳膊肘不受控制地撞在炕沿边的搪瓷缸子上。

“咣当!”

板凳上的男人动作一顿。

他慢慢转过身。

浓密的络腮胡遮住了下颌,只露出一双眼睛,鼻梁高挺。

李秀梅本能地往炕里缩,后背紧紧贴着墙壁。

被子滑落。

凉意袭上胸口,她低头一看,惊呼出声。

她原本那件被雪水浸透、破破烂烂的红棉袄不见。

身上套着一件宽大得离谱的军绿色旧衬衫,扣子扣错了位,领口敞开着,露出大片锁骨和里面粉色的肚兜带子。

“你……”李秀梅嗓子干哑,双手死死抓紧领口,脸颊瞬间涨得通红。

秦烈看着炕上那个缩成一团的女人。

她醒了。

刚才昏迷的时候看着就小,现在醒了睁着一双湿漉漉的桃花眼,看着更小了,像只刚断奶的猫崽子。

视线触及她锁骨处那根粉色带子,秦烈握着刀的手紧了一下,喉结上下滚动,猛地别过头去,粗声粗气地吼了一句:

“原来的衣服冻硬了,不想冻死就老实穿着。”

声音沙哑,带着长时间不说话的颗粒感。

他没解释衣服是怎么换的,也没提自己是用那把杀熊的刀挑开了她冻在身上的湿棉袄,然后闭着眼胡乱给她套上了自己的衬衫。

—— 引自章节:第3章

 

他坐姿有些怪异,左腿僵硬地伸直,裤腿卷起半截,露出的膝盖位置红肿发亮,上面还敷着一团黑乎乎的草药渣子,散发着刺鼻的味道。

那是老寒腿加上旧伤复发。

再看旁边的火堆上,架着一口吊锅,里面煮着一锅白水肉块一股腥膻气。

“我不走。”

李秀梅的声音不大,因为刚醒还带着点软糯的鼻音。

秦烈剥皮的手一停,侧过头,眼神阴鸷:

“你说啥?”

“我能帮你。”

李秀梅大着胆子掀开被子,忍着腿软下了炕。

那件大衬衫下摆直接垂到了她膝盖,光裸的小腿在冷空气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秦烈的目光在她白得晃眼的腿上一扫而过,瞬间移向别处,眉头拧成了个“川”字。

手里的刀“笃”的一声插在砧板上。

“老子不需要帮忙。再不滚,把你扔出去喂狼。”

“你的腿在疼。”

李秀梅扶着炕沿,指了指他的膝盖;

“草药敷错了。那是透骨草,只能祛风,不能消肿。你这伤是旧伤,受了寒气,得用红花和艾叶熏蒸,再配合手法按摩。”

秦烈眯起眼,上下打量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

“还有,”

李秀梅指了指那锅腥气扑鼻的肉:

“这熊肉不是这么煮的。这肉纤维粗,腥味重,你这么白水煮,吃下去只会反胃,补不了身子。”

她赌这个独居的男人需要照顾。

赌他那副凶狠皮囊下,藏着对正常生活的渴望。

不等秦烈发作,李秀梅拖着那条不太灵便的腿,走到墙角的杂物堆里翻找。

她动作很快,找出了几颗干瘪的红辣椒、一小罐粗盐,还有几根野葱。

秦烈就这么坐在板凳上,手里握着刀,看着这个只到他肚脐高的女人在他的地盘上忙活。她那细胳膊细腿的,仿佛他一根手指头就能摁断,偏偏胆子大得没边。

十分钟后。

一股霸道的香辣味盖过了屋里的血腥气。

李秀梅把那锅肉重新回锅,用熊油爆香了辣椒和野葱,大火猛炒,再加水炖煮。

她端着那个缺了口的搪瓷碗,走到秦烈面前。

“吃完这碗肉,如果你还赶我走,我就走。”

她仰着头,那双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秦烈。灯光映在她脸上,苍白中透着一股子倔强。

秦烈低头看着碗里色泽红亮的肉块,又看了看面前这个穿着他衬衫、露出修长脖颈的女人。

他迅速撇开眼,一把夺过碗,动作粗鲁地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

没有预想中的腥膻,浓郁的肉香混合着油脂的香气在口腔里炸开,辣椒的刺激顺着食道一路烧进胃里,暖洋洋的。

这是他在这片林子里待了三年,吃过的第一顿像样的饭。

—— 引自章节:第4章

逃婚撞进糙汉怀,反被他宠上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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