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我害怕蟑螂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6-01-08 19:42:08
状态: 完结
字数: 3.18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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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我从物资充足的后世,穿到了匮乏的六十年代,成了山村一个娇美却娇气的姑娘。没有任何外挂,还意外得知自己是本年代文里的炮灰,重生的姐姐会因嫉妒设计我,让我落得悲惨下场。我的目标很明确:避开悲剧,寻一张长期饭票安稳苟活。凭借讨喜性子与出众相貌,我得以继续读书,还瞄准了条件优渥的同学。我步步为营确定关系,又
【目录】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第17章
第18章
...
第19章2026-01-08 19:42:08
【原文摘录】
“我不去啦,回去晚了,我妈该着急了。”
等教室里人都走空了,孟婉娇才抱起那个鼓鼓囊囊的包袱,慢慢朝校门走去。
走到路口,远远看见村里那辆熟悉的牛车,赶车的正是李叔,她快走几步,扬声喊:
“李叔,您还没回呀?”
李叔闻声回头,瞧见是她,脸上就堆起笑:“哟,娇娇又长俊啦!这模样,往后不知便宜哪家小子喽。”
边说边伸手接过她的包袱,稳稳放进车里,“你娘早交代了,说你今儿放假,让我一定等着,天不早了,快上车吧,别让你妈惦记。”
孟婉娇道了谢,麻利地爬上车,车厢里已经坐了好几位同村的婶子,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混杂的气味,她挨个招呼完,便靠在一旁闭上了眼,心里却轻轻叹了口气。
是了,如今已是六十年代。
孟婉娇是个穿越来的姑娘,二十出头,从那个出门就有车、万事都便利的后世,一下子落到这个偏远山村,每次出门都觉得艰难,更觉得哪儿都不容易。
她穿来的这个身子也叫孟婉娇,来时刚满十岁。
在这村里,十岁的姑娘已算半个劳力,能下地挣工分了。
孟婉娇不愿吃那份苦,便在家里装乖卖巧,哄得爹娘高兴,许她多读了几年书,虽然农忙时仍免不了要下地。
好不容易把受宠小闺女的角色站稳,某天她忽然反应过来:自己竟是穿进了一本曾看过的小说里。
那本书名叫《六零年代糙汉男主爱上我》,女主正是她这身子的亲姐姐,孟秀秀。
原书里,孟家孩子多:上头三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哥孟建国,娶了隔壁村的林兰花,生了两子一女;二哥孟立国,娶了同村的招娣,得了两个闺女;三哥孟大军,还没成亲。原主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加上孟婉娇穿来后刻意讨好,爹娘对她格外疼些。
而女主孟秀秀,是重生的。
上一世,她怨父母偏心妹妹,赌气嫁给了同村家境较好的李家,爹娘原不放心,打听后才知李家公婆惯会磋磨儿媳,家底全是靠四个嫁出去的闺女不断贴补才攒下的,可孟秀秀认定父母就是见不得自己过好日子,竟直接和李家儿子李耀祖睡了。爹娘无奈,只好将她嫁过去。
谁知没过几年,孟秀秀就被打得不成人形,最后因为难产,死在了李家炕上,死后魂魄不散,眼睁睁看着妹妹孟婉娇嫁给了当初想娶自己的王永刚,夫妻和睦,日子美满,她心中恨意翻涌,重生归来后,抢先嫁给了王永刚,又设计让孟婉娇与李耀祖“有染”,逼得妹妹只能嫁进李家。
—— 引自章节:第1章
孟秀秀从小成绩不好,没考上高中,如今正在地里上工,不久后,她会因嫉妒妹妹能读书,心绪不宁撞伤脑袋,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之后,就会主动接近王永刚,抢占那桩她以为的好姻缘。
孟婉娇没打算插手他们的缘分,这辈子,她只想顾好自己,但原主那条命,她记在心里该还的账,总得慢慢算。
牛车晃到村口时,天已擦黑。
孟婉娇拖着包袱,慢吞吞朝老槐树下,一抬头,就看见树影里站着个人,吓了她一跳,她从旁边捡了块放在胸前,准备跑不过就冲仔细看去,竟是二哥孟立国。她赶忙挥手:
“二哥!我在这儿!”
孟立国三两步跑过来,接过她手里的包袱:“咋慢得像只蜗牛一样?家里饭早做好了。”
孟婉娇撇撇嘴,伸手在他胳膊上狠狠拧了一把,见他疼得皱眉,才笑起来:“快回家吧,我都饿死啦。”
进门时,堂屋已坐满了人,大牛、二牛一见姑姑回来,噔噔跑过来抱住她的腿:“姑姑,糖!吃糖!”
孟母端着菜从灶房出来,轻斥道:“吃啥糖,没见姑姑刚回来累着?”转身又对孟婉娇温声道:“娇娇累了吧?先吃饭,吃完好好歇歇。”
孟婉娇挽住母亲的胳膊,软声撒娇:“就知道娘最疼我。”顿了顿,有点不好意思,“娘,包袱里……是我上周换下来的衣裳。”
孟母笑了:“没事,先吃饭,妈一会儿给你洗。”
饭桌上,孟家劳力虽多,可吃饭的嘴更多。年头不好,家家粮食紧巴。孟母分完窝头稀饭,又端出一碗蒸蛋,轻轻放在孟婉娇面前:“读书费脑子,娇娇多吃点。”
大牛二牛眼巴巴盯着那碗黄澄澄的蛋,又扭头看向自己娘。
李兰花看着儿子可怜的模样,不敢瞧婆婆,只小声对孟婉娇说:“娇娇,你看孩子馋的……”
心里琢磨着:大牛二牛毕竟是孟家长孙,怎么也该让孩子尝点。
话还没出口,孟母猛地一拍桌子:
“吃吃吃,一天到晚就知道吃!活儿没见多干,光惦记着吃好的!我看你就是个搅家精!”
骂完媳妇,她转头看向两个孙子,语气软了些:“你小姑刚回来,明天奶奶再给你们蒸蛋吃。”
两个孩子惯会看脸色,知道奶奶虽然疼自己,但更疼小姑,于是只低低“嗯”了一声,不敢再闹。
赵兰花满心委屈,红着眼看向自家男人,却见他闷头吃饭,一声不吭,只好含着泪扒拉碗里的饭菜。
孟母冷哼,最瞧不上她这副模样,当年就没看上这媳妇,要不是建国非要娶,如今连给孩子吃口蛋都要计较。
—— 引自章节:第2章
孟婉娇洗漱完,刚躺进和孟秀秀共用的房间,就被孟母叫了过去。
进屋便见孟父孟母都在。
孟父个子精瘦,已生了白发,正坐在炕沿抽烟。
孟母则拉过小女儿,从怀里摸出个布包,层层打开,里头竟是一叠摞得整整齐齐的大团结。
“这是两百块钱,”孟母轻轻抚着孟婉娇的头发,“快毕业了,你先在城里留意着,要有合适的工作,就定下来。”
孟婉娇捏着那叠还带着母亲体温的钱,喉咙有些发哽。
在现代她是个孤儿,从不知亲情滋味,穿来这些年,哪怕起初只是想着给自己谋划,如今也早把眼前两人当成了亲生父母。
回到房间躺下,睡意刚涌上来,就听见孟秀秀在旁边窸窸窣窣地折腾,几次三番被吵醒,饶是孟婉娇再不想生事,也憋不住火气,猛地转头低吼:
“大晚上的吵什么?要吵出去吵!”
那头瞬间安静了。
隔天清早,孟婉娇迷迷糊糊听见大嫂在门口说话。起身一看,晾衣架上挂着她换下的衣裳——是孟母早早起来洗的,她站在晨光里,心口微微发暖。
在家舒坦躺了两日,第三天,孟婉娇背上一袋粮,又坐上了李叔的牛车。
刚到县城,就见一个高个子青年迎面走来。他身量足有一米八,但却不是特别好看只能说端正,看见孟婉娇,快步上前接过袋子: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孟婉娇顺势让他拎着袋子,往他身边挨了挨,小声说:“想你了,就想早点见着你。”
顾正国耳根一热,压低声音:“我也想你,还没吃吧?听说国营饭店今儿中午有红烧鱼,你爱吃的,带你去。”
孟婉娇笑着点头:“你真好。”
顾正国的家境,在六十年代算得上相当殷实,城里户口,双职工,又是独子。
父亲在屠宰场负责牛羊肉,家里从不缺油水,母亲则在供销社卖自行车,这在那年头是人们眼里顶好的工作。
加上顾正国模样周正、个子挺拔,妥妥是这个年代的高富帅。
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孟婉娇早早就动了心思。
她在现代就是个孤儿,成绩不好,很早就出了社会,开始跟别人学着搞搞美容美发,等被一个有钱人看上后,便过上了边旅行边躺平的的滋润日子。
除了孤儿出身,刚开始吃过苦后,就没吃过什么大苦。
穿到这个平行年代,一没金手指,二不能立刻考大学,至少还要等十年,倘若真等到那时,只怕早被安排着下地干活、随便嫁人了。
不如自己寻个靠得住的。
好在自己这副身体模样生得不错。
—— 引自章节:第3章
点了菜没多久,服务员便端上了红烧鱼和红烧肉。
孟婉娇也不客气,接过筷子先夹了块红烧,。这年头的肉烧得透,肥而不腻,香得很,她原本是不吃肥肉的,穿到这儿后倒觉得肥肉也挺香。
见她吃得满足,顾正国眼里带了笑,细心地将鱼刺一根根挑净,把白嫩的鱼肉拨到她碗里。
吃完饭,两人一同回到学校。时间尚早,校园里静悄悄的,几乎不见人影。
他们并肩走向后头那片废弃的操场,那里僻静,向来是学生之间悄悄说话的地方。
饱暖思情意,顾正国揽着她的肩在石阶上坐下。
孟婉娇靠着他,不由想起刚穿来时的样子,这身子那时还是个小豆芽菜,虽在家里受宠,可到底年头艰难,原主至多隔两天偷摸吃个鸡蛋,营养实在有限。
幸好底子不差,眉眼生得好看。
原主生了一张甜美脸蛋,双颊嵌着浅浅的酒窝,眼睛大而亮,皮肤也白。
只是从前太瘦,那双大眼睛偶尔显得空落落的,甚至有点瘆人。
和顾正国处对象之后,他几乎天天带她吃好的,若不方便出来,也会从家里捎些吃食塞给她。
有时孟婉娇实在吃不下,他还要委屈,闷声问她是不是不爱他了,连他带的东西都不肯吃。
就这么一日日喂下来,该长肉的地方丰润起来,不该长肉的,似乎也没落下,村里人都说孟婉娇长开了,只有她知道,这是被人仔细养出来的。
此刻,顾正国一只手轻轻扶在她脑后,另一只手缓缓下移,悄悄探进衣摆,掌心温热,抚过腰际,慢慢向上游走,没过多久,寂静的操场边便漾开细细的喘息。
孟婉娇陷在他的气息里,上一世和有钱人结婚了 ,虽然过上了有钱的日子,但那个男人每天忙的到处飞,实在是没空搭理她,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那个男人看上她哪里了?难道是她美容美发的手艺惊到他?要不然就是她小白花的气质迷倒了他。
越想越觉得可能,但这一世却凭空多了个黏人的男朋友,起初不惯,如今倒也渐渐适应。只是他掌心越发烫,动作也愈发急切,她终于受不住,轻轻推了推他。
顾正国埋在她颈间平复了好一会儿,才闷声开口:
“娇娇,我实在等不了了,我们一毕业就结婚,好不好?我一定会对你好。”
孟婉娇在心里悄悄撇嘴,没应声。
他等不到回应,语气顿时低落下来:
“你是不是不爱我了?那些话……都是骗我的?”
她只好软声哄道:
“怎么可能?我最爱你了……乖乖。”
—— 引自章节:第4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