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一起重回八零,他写百封情书追厂花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和老公一起重回八零,他写百封情书追厂花]大结局

作者: 佚名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5-05-27 11:22:26

状态: 连载

字数: 10.11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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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我和丈夫恩爱一生,同时重生在了八十年代。上一世,丈夫对我一见钟情,给我邮寄百封情书不说,更是在调回厂那天,在黑板报上书写千字情诗同我告白。我们的浪漫事迹,不仅在厂里炸开了锅,还登上了热门报刊。重生后,我在工作之余看书练字,甜蜜的等待着他的第一封书信。可那些早该寄给我的书信,我却一封都没有收到。而今,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

第四章2025-05-27 11:22:26

【原文摘录】

重生后,我在工作之余看书练字,甜蜜的等待着他的第一封书信。

可那些早该寄给我的书信,我却一封都没有收到。

而今,我依然站在厂区黑板报前,含笑的看着他高声告白,

只是这次,他越过了我,走向了我身边的厂花。

原来,这辈子他想换人了。

1

广播站响起《东方红》,罗曼丽连连感叹。

“往日放的都是咱们工人有力量,今天怎么是东方红?我最喜欢这首歌。”

边说边哼唱,我也喜欢,我不但喜欢我还知道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我重生了,厂区挂广播站播放《东方红》这天,就是我丈夫公开告白的日子。

我和丁学文的故事,犹如小说。

他和我只有一面之缘,却默默记下了我的名字,那些年车马慢,他用一年时间给我写了百封情书。

相伴六十年,我们从下岗到创业,从茅屋住到了别墅,从骑三轮到开豪车。

开枝散叶,儿孙满堂。

子孙们也把丁学文追我的故事,写进了书里,他对我的深情毋庸置疑。

病榻之际,我打趣

“我当年识字少,你写那些信我大都不认识,要是重来一世,你给我画画好不好。”

他笑着牵起我的手,轻声说好,我满怀暖意结束了这一生。

没想到重生回到了八十年代。

厂里有男同志向我表白,我全都一一拒绝;父母给我介绍相亲,我也谎称自己有爱人。

朋友们都觉得我鬼迷心窍,可只有我知道。

丁学文马上要与我相见,一面之缘后,百封情书的故事又将续写。

这一次,我要在第一封书信后,表明心意。

早早开启我们的爱情,毕竟我们上一世还有很多遗憾没有完成。

可这次很奇怪,本该在1986年秋出现的丁学文,迟迟没有出现。

但才后来得知,他是去美院研修了。

我欣喜不已,这不是我上一世离别前的玩笑话吗。

难道,他也重生了?

因为研修,丁学文这次不需要去分部培训,直接回厂。

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每天期待与他相见,可他天天躲在自己的宿舍,向人打听,才得知他下班就在宿舍画画,似乎在画一个姑娘。

我更加确定他重生了!

顿时脸红心跳,这个丁学文,还是那般爱我,一句玩笑话他能记这么久。

得知他今天提着画向我们区走来。

我翻出最好看的黄裙子,给自己盘了个港台明星同款发型。

时不时向楼下张望,等着那个人。

“彩霞!曼丽!你们还不走快点?听说前面有人要表白!”

“走走走!赶紧的一块去看看。”

—— 引自章节:第一章

 

丁学文一愣,似乎想起这一世,我们还没有碰过面。

“没关系,我叫丁学文,身高177,体重120,我曾经见过你一面,就默默喜欢上了你!”

“我听说你喜欢画画,这是我给你画的,你喜欢吗?”

罗曼丽没有接画,而是冷冷地说了句。

“还行。”

他不停给罗曼丽抛出求爱的信号,眼神炙热坚定,我就站在曼丽旁边,他连余光都没有给我。

上辈子我和丁学文信纸结缘,原来这些信本来是要给罗曼丽的

上一世的回忆涌上心头,那天我和罗曼丽一起去送材料,迎头撞上了丁学文。

材料散落了一地,他边道歉边帮我们捡拾。

他抬眼瞬间,眼底闪过一丝惊艳。

我们抱着材料慌忙离开,他叫住我们,询问名字。

罗曼丽不耐烦地指了指胸口的名贴。

他嘴里轻声重复着“向彩霞”。

我和曼丽一个车间一个宿舍,同吃同住,是共用一个衣柜的好闺蜜。

而那天,我和罗曼丽穿的工作服穿反了。

从那天起,我就老是收到丁学文的信,起初我并不心动,一封变成了十封,封封都在写那日的初见,让他魂不守舍,相思难耐。

祈求我给他回信。曼丽吐槽丁学文的信像耍流氓,让我不要理会,她是公认的厂花,舅舅还是厂里的高层,情书这种东西多到她厌烦。

可我一直是单身,从没有人这般对我,时间久了,我也上头了,悄悄地书信往来,信中确定了关系,丁学文说要申请调回,回来就给我个惊喜。

广播站就放起了《东方红》,那是我说过最喜欢的歌。

他在厂区黑板报前以我的名字写了千字情诗。

当着众人面大声朗读,向我表白,罗曼丽站在我身边,笑得比我还开心。

他大声地喊出:

“向彩霞!你愿意和我处对象吗!”

我上前一步,一把抱住他。

“我愿意!我愿意!”

我不断重复着,那是一年书信的往来,我认定和他就是灵魂伴侣。

当时我并没有看到他后退的动作、意外的表情,只是在众人欢呼中,他才慢慢把手收拢。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

“你是向彩霞?”

我拼命点头,他不再多问。

我没读懂他镜框下失落的眼神,只是被幸福冲昏了头。

一切顺水推舟。

结婚生子,开枝散叶。

从那之后他再没有给我写过情书,我以为他性子内敛,是个文人。

偶有矛盾,我也会翻出这堆情书反复观看。

自我调节,然后主动道歉求和。

可今天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错的。

打一开始,他的信就不是给我的。

重生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去学画,不是因为我死前那句玩笑。

—— 引自章节:第二章

 

那个紧张的神情,是我上一世从未见过的。

上一世我常夸丁学文情绪稳定。

我们婚礼上,众人让他亲一个,他声称自己传统,不来外国那一套。

我生孩子难产,他只是给我打了个电话“没事,现在医疗发达。”自顾自地去钓鱼。

面对客户的刁难,他淡淡一句“换个客户做就行了。”像个没事人一般。

就连我们双亲离世,他也只是淡淡地皱眉,保持理智待人接客。

我一直以为现实中的他,没有情书中那份豪迈与热烈,他本人就是如此。

而如今眼前的他,分明热烈得如同骄阳,原来是我激不起那份情感。

周围的嘈杂声,把我拉回现实。

“在一起!在一起!”

“曼丽!我真的很喜欢你!一见钟情!”

曼丽在我身边语气带着疏离感。

“可我真的不认识你……”

不知怎的,我有点眩晕。

“彩霞!彩霞你怎么了!”

“彩霞!”

再次睁眼,我躺在厂里的医务室。

眼前居然是丁学文,要不是他年轻的脸庞,我差点脱口而出叫“老公”。

“老……丁学文,怎么是你。”

“我刚下班,来看看你,医生说你低血糖。”

“给你买了点苹果,你应该爱吃。”

我看着床头的苹果,我最讨厌苹果,家中好吃的水果我都紧着他和孩子,苹果每次留到最后,没人吃又浪费了,所以都是我消灭,这成了他眼里的喜欢。

“求你个事,彩霞。”

丁学文求助地看着我。

“我知道你和罗曼丽是好朋友,我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你能不能帮我撮合撮合。”

“求你了,我要是没追到她,我一生都会后悔的!”

我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人,上一世他明明不爱我,为什么不说出来?

为什么要和我一起创业吃苦,为何又和我生儿育女。

为何在我死前,都在说“好”。

他给了我生活的希望,给了我这一世重来的勇气,而今才知道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越想越委屈,眼眶不自觉地发红。

“你干嘛呢!”

罗曼丽清亮的声音响起,她一把推开丁学文,搂住我。

“我告诉你丁学文!咱俩的事我还要考虑!”

“我看到你在为难我彩霞!我俩朋友也不用做了!”

丁学文立刻道歉离开,生怕得罪了罗曼丽。

罗曼丽拿来食堂买的粥,让我喝。

“不喜欢?你想喝啥?我让人去买?”

我小心翼翼的问,罗曼丽:“他给你写了那么多信,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我太好奇了,问完我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我明明现在讨厌丁学文。

罗曼丽摊了摊手。

“给我写信的多了,我又不缺他一个。”

“那你会给他机会吗?”

—— 引自章节:第三章

 

丁学文并没有被拒绝打倒,重活一世,他仿佛变了一个人。

前世的那股淡然不再,他仿佛要宣告所有人,他要追罗曼丽。

他每天都要来我们车间给罗曼丽送东西,他的主动是我从来都未曾见过的,上一世我和他刚确定关系,稍微走得近一点,他都要和我避嫌。

“都在一个厂子里,别让人说闲话。”

我不知道他口中的闲话是什么,但是现在他已经被主任数次警告。

可依旧没减少对罗曼丽的亲近。

丁学文突然找到我,递过来一张电影票。

“给。”

是罗马假日,我有点惊讶,不自觉的伸手,他下一句话,让我立马收手

“帮我把曼丽请出来,我就请你看。”

我理都没理,直接走人。

“向彩霞!这不是你最喜欢看的吗?”

我脚步一顿,我是喜欢看罗马假日,那是我和他看的第一部电影,之所以我会喜欢,那也是为了纪念第一次正式约会,那次约会我求了他好久,而现在我不需要了。

“我看都没看过!说什么喜欢不喜欢!”

“你喜欢曼丽就自己追!我是不可能帮你的!”

知道我这条路走不通后。

丁学文更加卖力地给罗曼丽送东西,进口的巧克力、漂亮的手表、精致的太阳镜。

看得周围的女同事都感叹:

“这丁学文真是愿意下血本!那一个不得花几个月工资!”

罗曼丽看着手上漂亮的手表,不屑一顾:

“就这东西~你们喜欢拿去,这点钱都不舍得花,我可不会考虑。”

我吃着丁学文送的巧克力,真苦!

这巧克力怎么是苦的?我苦得皱眉,惹得曼丽哈哈大笑。

“你没吃过纯的!纯的就是苦的,看你那样,喝口牛奶。”

我没吃过,丁学文上一世给我买的都是甜的,甜得齁嗓子。

嘴中的苦意还未消散,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丁学文和我一样穷苦出身,他哪来的钱买这些?

嗯?

我去!

我忽然想起,厂里每年都会评选“先进工作者”,每年这个奖都是我的。

而从我和丁学文在一起后,这个奖我都会让给丁学文。

同是食品厂的员工,本来每个部门只有一个“先进奖”,丁学文作为技术部的员工,一直很勤勉,表现也积极,可是他们部门有个发明天才——陈金山。

他改进厂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年年拿先进。

丁学文十分不服气,无论多努力,都迈不过头顶那座大山。

为了宽慰他,我把我的先进身份主动让给了丁学文,丁学文还一直以为是自己表现优异。

经常在我面前炫耀,殊不知都是我在托举。

既然他已经有了心头好,我一个外人何必还去做舔狗。

—— 引自章节:第四章

和老公一起重回八零,他写百封情书追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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