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子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5-05-15 03:16:05
状态: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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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前世宋明也被豪门认回的那天,没有带我一起走。他带走了我们的儿子宋星,因为这是宋家的长孙。还带走了他的白月光,沈淼淼,因为她长得像宋家死去的小女儿。而我,因婚姻生子的磋磨,再没二十岁的明媚。他精神失常的妈妈一见我就会拼命尖叫。所以他跟我说,「阿熙,等我妈病好了,我就接你回去。」「我不会让小星忘记你的。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
第三章2025-05-15 03:16:05
【原文摘录】
他精神失常的妈妈一见我就会拼命尖叫。
所以他跟我说,「阿熙,等我妈病好了,我就接你回去。」
「我不会让小星忘记你的。」
我一年又一年地等。
他们没有再来过。
等小星成年,我终于忍不住跑去见他们时,我的儿子亲热地挽着沈淼淼,嫌恶地看着我说,「你是谁?为什么要来破坏我的家庭?」
这一世,我打算先离开。
我不沾染他们父子的富贵,此后风月不相关。
晋城豪门世家宋家来的那天,长长的豪华车队把我们村子堵得水泄不通。
他们来找失踪六年的长子。
我的老公宋明也。
我们这里太闭塞了。
宋家这六年里找疯了,甚至以为他确实已经死了,也没能找到这个山沟沟。
村口的小孩蹦蹦跳跳找到我们家报喜的时候,宋明也正在教我们的儿子宋星练字。
宋星笔一顿,晕开一团墨。
宋明也神情专注,「小星,我怎么教你的?写字是练心,心要静。」
我知道接下来宋明也会同他的家人相认,马上就要回到晋城。
宋家人走后,宋明也依旧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宋家倾心培养的长子啊,即使没了记忆,在这个小山村窝了这许多年,刻在骨子里教养与气度也没有减掉半分。
而我,比他还要平静。
我照常去山上采我的菌子。
路过的王大娘见了我不禁调笑,「云熙啊,你都要跟着宋先生去城里过富贵日子了,还去林子里采什么菌子?」
那天,宋明也跟宋家人说,他要收拾一下,让他们第二日再来接人,还说他要带两个人一起回去。
村里的人都酸溜溜说我祖坟冒了青烟。
全然忘了宋明也刚流落至此,什么也不记得,什么农活都不会干时,只有我肯像照顾小孩一样照顾他。
村子小,他住在我家里坏了我的名声,这才娶了我。
那天,也仅仅是请了几个邻居,发了几个红鸡蛋,就算结婚了。
婚后,我们也算幸福美满。
那时,他是我一个人的丈夫。
如今他要走,自然该带走我和孩子。
但我知道不是。
前世,宋明也确实带了两个人回宋家。
却没有我。
思及此,我只是对王大娘笑了笑,「这一季的松茸格外好。」
好菌子换的钱,够我离开这里,另谋生活。
—— 引自章节:第一章
宋星伸出手抱住沈淼淼的腰,「多亏沈姨一直教我,要是跟我妈一样,只会说土话,回去可要丢人了。」
宋明也原本在看书,闻言,只是抬头看了一眼。
之后,竟露出和煦的笑意。
真是温馨美好的画面啊。
这样的画面,我看了两世。
沈淼淼,也是我们村子的姑娘。
只是父亲家暴,母亲早死,后来外面的亲戚找来,接她进城读了书。
后来不知为何,又回到我们村。
一开始,我是感激她的,因为有次宋星贪玩,落了水,是沈淼淼见到救了他。
可那以后,事情渐渐不对劲了。
她来我家,看到了宋明也。
他直挺着脊梁,一手背后,另一手悬腕写字,那纤长干净的手指恣意挥洒着。
她凑上前去,「宋大哥,您是有文化的,嫂子可真幸福。」
宋明也常念的天文地理、诗词歌赋,我都不懂。
他与我,只说些夏天的蚊虫,冬天的冷。
可是,沈淼淼那句话中,对我的讥讽,我听懂了。
我在一旁,局促地立着。
后来,沈淼淼三天两头来我们家里,还央求着宋明也去学校兼职教书。
从此,便一口一个「宋老师」。
那之后,我每每去送午饭,都能看到沈淼淼坐在宋明也旁边。
他将我煨了一晚上的鸡汤,小心地盛在沈淼淼碗里。
宋星在一旁开心地咯咯笑,「妈,沈老师最喜欢吃你做的饭了。」
是啊,我养这父子,起早贪黑挖菌子跟邻居换老母鸡。
辛苦打理后山那片荒地,掐最水嫩的菜尖儿。
自己舍不得吃一口,如今,就被他们这样拿去讨好另外一个人。
上一世,这样的话,我当众讲了出来。
宋明也蹙着眉,抿着一张薄唇,对沈淼淼微微弯腰致歉,「沈老师,抱歉了,是我爱人失态了。」
仿佛我丢了天大的脸。
宋星倒是直接,「你不给沈老师吃,我也不吃了。」
沈淼淼像个主人一般,拉过宋星的肩膀,「小星,我平时怎么教你的,不能这么跟妈妈说话。」
宋星对着沈淼淼小嘴一扁,「对不起啊,沈老师。」
沈淼淼护着宋星,看我的眼神,没有丝毫局促。
那一刻,我的儿子、我的丈夫,让我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弃妇。
我心下惨然。
沈淼淼生得温婉白净。
而我成日上山捡菌子,下地干农活,透着一股子野劲。
生了宋星之后,更是和少女的纤细相去甚远。
他们凑在一起,确实更像一家三口。
就像前世,沈淼淼跟着他们一起回去,外人从没怀疑过她不是宋星的妈妈。
起初宋星唤她淼淼姐姐,她笑着说,「还是叫我阿姨吧。」
后来的后来,我才明白她的小心思。
—— 引自章节:第二章
前世,他走后,我会定期收到一笔钱。
刚够我在村里的生活的花销。
想多走远一步,都不可能。
我没有解释,只是说,「闲着没事,习惯了。」
说罢,拿起桌上的针线,开始缝香包,
熏蚊虫的草,一星期就没了功效。
宋星腿上已经被咬起了一片红疹。
不知为何,我再没有前世的心疼。
宋星见我缝香包,略微有些嫌弃,「妈,进了城就不会再有蚊虫了,你没必要做这些东西给我们。」
是啊,他们宋家人,一向是不稀罕我的任何东西的。
前世,那辆黑色的轿车开走之前,我流着泪,往宋星怀里塞了许多东西。
然而,都被扔在了半路,甚至还没到村口。
村头的大娘一看就是我的针脚,带回来给我时,看我的眼神,既怜悯,又揶揄。
我只以为,那是宋母的意思。
可是,当我特意到县里买了一部手机,想着能与他们保持联系。
每次视频,宋星都很不耐烦。
「我的马术课开始了。」
「沈姨叫我了。」
我又省吃俭用、长途跋涉,偷偷去他的学校找他。
他看见了我。
却飞奔上车。
生怕我喊出他的名字。
看到那跑走的身影,我终于意识到,不是香包味淡了,是人心空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找过他。
直到他成年。
那时我积劳成疾,医生说我没有多少日子活了,我打电话给宋明也,他沉默许久,只是说,「我给你安排医院吧。」
可我不想治病,我还想最后见见儿子。
所以我穿了我最好的衣服,用所剩不多的积蓄做了头发,去了他盛大的成人礼。
「小星,你不记得妈妈了吗?」
可他亲热地挽着沈淼淼,嫌恶地看着我说,「你是谁?为什么要来破坏我的家庭?」
宋明也在一旁什么也没说。
豪门的精明势利,刻薄寡恩,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觥筹交错的宴会,我像一只阴暗的老鼠,被赶到街角,最终被一辆疾驰的货车撞倒。
躺在地上看着天的时候,泪水从我眼旁滑落。
上天待我,如此刻薄。
然而再一睁眼,我却回到了宋家来认亲的那一天。
这次,我不会再做那般可怜可悲的蠢人了。
—— 引自章节:第三章